※服務對象
1.設籍於桃園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15歲~64歲具生活自理能力,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者;居住外縣市身心障礙者欲透過本計畫服務,需透過當地就業轉銜窗口評估轉介。
2.以智能障礙、自閉症、腦性麻痺、唐氏症之心智障礙者為主要服務對象。
※支持性就業服務方式
1. 1.與協會聯繫提出就業需求
2. 2.由縣府派案提供服務
點下方連結會自動連到勞動及人力資源局的網頁:http://manage.tycg.gov.tw/files/037/職重流程_1.pdf )
◎支持性就業服務流程圖
※支持性就業服務相關法規及網頁